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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碩一貫學程

中國文化大學學生修讀中國文學系學、碩士一貫學程辦法

102.10.02  102學年度第1系所務會議通過

 

 

  1. 本辦法依中國文化大學學生修讀學、碩士一貫學程辦法訂定之。

     

  2. 為鼓勵本校各學系優秀同學就讀本系碩士班,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  

       限之目的,特訂定本辦法。

     

  3. 大學部學生得於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之下學期申請修讀「學、碩士一貫學程」,申請時

    間為每年41日至430日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。招收名額8人、申請資格為本校大三學生,且在校歷年成績為班上前50%。甄選標準為書面資料審查(50%及口試(50%

     

  4. 由該學年度本系學、碩士一貫學程指定項目審查委員進行審查。申請者須繳交申請表、歷年學業成績單(含排名)及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。

     

  5. 錄取之學生即具碩士班預研生資格,並得於取得資格後下一學年開始修讀碩士班課程。

    修讀之課程與學分數由本系所課程委員會訂定,並送教務處備查。

     

  6. 取得預研生資格後,須於下學年度獲得學士學位;並於獲得學士學位當年度參加本校碩士  

    班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,經錄取後始正式成為碩士班研究生。

     

  7. 預研生於大學期間選修之研究所課程,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,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一碩士班  

    應修學分數。研究所課程之學分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,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
     

  8. 學生必須符合原學系學士學位與就讀系所碩士學位之規定,方發給學、碩士學位證書。

     

  9. 本辦法經系(所)務、院務會議通過,報請教務會議通過後發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